越南强化外国人居留管理,临时住宿申报新规7月24日起全面生效
越南对外国人居留管理的“紧箍咒”再度收紧。据越南公安部消息,编号为87/2026/TT-BCA的最新通知将于2026年7月24日正式生效,对在越外国人临时住宿申报流程作出全面革新。新规以数字化管理为核心,旨在取代已实施近十年的旧版通知(53/2016/TT-BCA),标志着越南在外国人居留管理领域迈入“电子化、即时化”新阶段。
根据新规,所有接待外籍人士过夜的住宿场所——无论是星级酒店、普通旅馆、公寓,还是民宿,均在管理范围之内。申报责任明确落在住宿场所的所有者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肩上。最关键的变化在于申报时效:必须在外国客人抵达后“立即”完成申报,不得拖延至当天结束或次日。
申报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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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申报:住宿场所负责人需登录公安部统一的电子临时住宿申报系统(网址:tbltkbtt.bocongan.gov.vn)创建账户并在线填报。该系统由公安部统一管理运营,全国通用。乡镇级公安机关将全天候(24/7) 在线接收申报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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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质申报:如无法使用电子系统,可填写NA17表格(根据公安部第04号通知及相关修订案发布)。填妥后,需通过适当通讯方式立即将内容发送至乡镇公安机关,并在12小时内送达原件(偏远山区可放宽至24小时)。
申报时需提供外国客人的全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国籍、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,以及暂住证、暂住延期或暂住卡的有效期和预计停留时间。账号信息如有变更,申报人须及时更新;若账号遭盗用或无法登录,须立即向乡镇公安机关报告。
新规配套的处罚措施也相当严厉。依据第282/2025/NĐ-CP号法令,住宿场所若未按规定为外籍客人申报临时住宿,将被视为违反居留管理规定。个人违规的罚款标准如下:
- 1至3人未申报:罚款200万至400万越南盾(约合77至154美元)
- 4至8人未申报:罚款400万至800万越南盾(约合154至308美元)
- 9人及以上未申报:罚款800万至1200万越南盾(约合308至462美元)
值得注意的是,组织或机构若发生同类违规行为,将面临个人罚款金额两倍的处罚。边境地区哨所可通过专用账户访问系统,查询辖区内外国人住宿信息。
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已就此提醒中国公民,入境越南后应及时、准确地向住宿场所提供护照、签证等信息,配合完成登记。即便暂住在亲友家中,也需由房主通过新系统代为登记;更换住处后,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。为帮助住宿场所适应新规,越南出入境管理局已成立Telegram支持群组,提供指导与答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