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男子充当六合彩“码庄”获刑一年半
近年来,“六合彩”赌博受到严厉打击,但是还有一些人明知道“六合彩”触犯法律,依然铤而走险,以身试法。男子余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利用“六合彩”开奖信息,接受他人报码投注人民币62万余元。
记者12月19日从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,近日,经该院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以赌博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对余某某的违法所得14000元,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。
经查,2022年3月,公安机关发现江陵县马家寨乡辖区内有居民通过买“六合彩”的方式进行赌博。民警迅速对参赌人员进行了查处,将“上线”余某某抓获。
该案移送至江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,2017年至2022年,余某某在自己家中利用六合彩组织赌博(俗称“买码”),共向聂某某、李某某等7人收取赌资共计629415元。余某某收取赌资后,将部分赌资转投注给了上线王某某、刘某,并从中获利14000元。
承办检察官认为,被告人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,构成赌博罪,遂依法提起了公诉。
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:赌博不仅危害个人和家庭,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,希望大家从我做起,洁身自爱,远离赌博。